駐斯洛伐克使館發布因探親等事由辦理赴華簽證的要求
中國僑網8月14日電 據中國駐斯洛伐克共和國大使館網站消息,針對疫情期間因探親、緊急人道主義或經貿科技活動等事由需辦理赴華簽證,使館發布有關通知。全文如下:
考慮到疫情期間實際需要,申請人如系下列事由可申請赴華簽證:
一、團聚。申請人系中國公民或外國在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個人邀請函、親屬關系證明。
二、照顧、贍養。申請人系中國籍父母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個人邀請函、親屬關系證明。
三、奔喪或探望危重病人以及其他經我館認定的屬緊急人道主義事由的情況。申請人系被探望人三代以內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需提供死亡或住院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四、經貿科技活動。申請人系赴華從事經貿科技活動、參加復工復產任務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省級外辦或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邀請函。